峨眉山招聘猴群管理员:共招聘15名 限男性

  据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提升景区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猴群管理员15名,用工性质为合同聘用。

  全文如下: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是乐山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是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峨眉山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为提升景区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猴群管理员15名,用工性质为合同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限男性,年龄在18岁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景区管理,违规经营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组织和人社局(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310办公室)。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猴群管员应聘登记表》;

  3.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考资格相关材料。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及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三)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通知事项通过短信方式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五)考察

  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聘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选岗

  此次招聘的15名猴群管理员,分配到金顶管理处、南山管理处、万年管理处以及洗象池管理处。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方式,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内按用人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薪酬待遇参照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同工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峨眉山景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招聘政策和人事考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

  (一)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峨眉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33-552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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