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玉秋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2023年8月4日上午,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夏玉秋集资诈骗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玉秋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钟德才(已判决)伙同被告人夏玉秋利用经营管理的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以投资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出租养老房间床位等为名,承诺高收益且返本付息,对外非法集资。被告人夏玉秋曾担任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浙江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在其任职期间,向2200余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7.81亿余元,已兑付1.44亿余元,尚未兑付6.36亿余元。上述钱款主要被用于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支付员工工资等。

  普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夏玉秋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后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判后答疑工作。